题记: 2007年12月28日,东方之珠小区在不具备交房条件的情况下,强行责令业主前去收房,让业主十分气愤。随后,业主多次和该小区的开发商进行交涉,提出整改意见,却一直不予答复。
2008年1月5日9时30分,业主代表20人再次前去与开发商进行交涉,他们以种种借口为由一直不予解决问题,经理们(田姓等三人)“你们要告就去告去,我只能提供服务,我们代表不了公司,老板在福建呢,你们要求书面的答复是绝对不可能的,一个字都没门”态度极其恶劣。稍后,业主要求经理陪同验房,把发现的问题跟他们理论,经理们的回答是“这些都是小问题,没事的”。小区业主又找到他们的“总监”(忘记叫什么来着了),总监又被要求前去看房,但回答也是一样一样的。这样维持到12时左右,东方之珠的员工们三三两两的去米西午饭去了,经理们也跟我们说“你们抓紧回家吃饭吧,我们要去吃饭了”,以此摆脱业主的答复。但业主的态度很明确,不给答复绝不走人。
下午13时,开发商悄悄走人,却让20位业主在寒风中苦等。随后,业主想到了“替百姓说话、为政府分忧、给港城添彩”的《行风热线》栏目,便拨通了吴群老师的电话,她特别关注,立即赶到现场。吴老师在了解到东方之珠小区此次交房的A1-A5号楼近210户人家的厨房、卫生间均没有安装水管,没有安装太阳能和暖气,车库不按照购房合同一起交付,进户门非合同中的防盗门,防护栏过于简易,小区内道路还正在施工等等情况后,非常气愤,立即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并致电到市建设局质监站。稍后,市建设局质监站责成开发区建设局质监站进行落实。下午16时20分质监站人员(张)赶到工地,现场给予我们答复:一是明确了东方之珠小区(A1-A5号楼,下同)在开发区建设局正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还没有达到交房标准,是一种违规行为;二是要求东方之珠小区单体楼房的诸如防护栏不达标、卫生间未通水管等问题按照业主意见进行整改;三是东方之珠小区整改通过质监站验收达到交房标准后才能向业主交房。
此时的开发商(所谓的甘经理)一会说是因为有些人急着用房子,所以才交房(不知道是不是哄三岁的小孩子呢);一会态度“诚恳”地表示将根据业主的要求进行整改。
夜幕慢慢降临,我们20人一天饿着肚子的苦等终于有了说法,在寒风中的身体也有了丝丝暖意,这些是《行风热线》栏目的效用,也是主持人吴老师的功劳,更是广大业主共同努力的结果。
东方之珠的业主衷心感谢市人民广播电台领导及《行风热线》栏目,特别感谢是吴群老师。
结束语:我们期待整改的结果,我们期待着早日拿到符合验收标准的房子,我们期待着东方之珠小区越做越好……
插曲一:东方之珠的“管理人员”“正告”业主,如果不是A1-A5号楼的,请离开现场。
插曲二:东方之珠的“总监”在跟业主看房的时候言辞激烈,差一点发生过激行为(我们这些“小孩子”都被吓坏了,夜里都做噩梦呢)。
插曲三:东方之珠的工作人员都去吃饭了,却不闻不问业主们的等待,还扬言“你们自己要等的,管我们什么事情”。
插曲四:某某人已经奉劝记者不要过问东方之珠小区的问题了。
插曲五:下午17时左右,经理(田)说“你们还没有吃饭啊,我打电话给办公室,让他们买点水果,我只通知,买不买我就不好说了”,吃了人家的嘴短啊,我代表吃东西的人说声“谢谢了”。!
谋划:如果开发商还是糊弄我们,不进行整改,希望广大业主拿起手中的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利益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