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关注:中国只有房地产政策而没有住房社会政策?
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现代化进程中,都曾经制定社会政策帮助工薪阶层购买自己的房产,有的是采用减免所得税的办法,有的是直接由政府提供补贴。新加坡和中国香港的“居者有其屋”计划,则是采用直接向老百姓提供“平价”住房的办法。回归之后,香港特区政府扩大了“居者有其屋”计划的收益面,同时也以“非营利”的方式出售了一批公屋(原先用于出租的公有住宅),对房价上涨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

    国务院参事室的建议,实际上与特区政府的住房政策有异曲同工之妙。现在很多人,包括一些知名学者,反对“经济适用房”政策,其实是把“脏水”和“婴儿”混为一谈了。建议像香港那样组织一个半官方机构,以“非营利”的方式来经营真正的“经济适用房”,可用抽签的方式让中低收入购房者先后获得购买权。

    如果实行此政策,其实不用达到八成,能够让在社会平均收入以下的居民都能买到经济实用房,相信房产的价格在短期内就会下跌。有些不愿受经济适用房条款限制的居民,也可以买到房价较低的商品房。房地产市场可以由其随行就市,向类似CBD(中央商务区)或“总部经济区”等方向去发展。这些地区的房价自然是越高越好,其实,这才是房地产价格是地区发展标志的真正含义。当然,租房市场也应该很好地去组织和管理,而不应该在政府那里不受待见。毕竟每个城市中都有相当数量的二手房可供出租,但不一定是“廉租”。“廉租房”政策只是针对少数贫困家庭的,所以说“多建廉租房”能平抑房价实际上是一大忽悠。以住房补贴的办法利用二手房将贫困家庭分散安置,肯定比人为地将他们集中到一个“廉租”区域中对社会稳定更有好处。可以通过对出租者减免税收及由政府保证房租收入等优惠条件来征得可用的“廉租房”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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