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合起来, 集体行动, 要求即刻退赔或修订原合同(包括借款合同).
你们23号去了吗, 我没有看见人拉,建议有力的同志把各业主电话收集下, 这样确保能联系上.
(购房时在销售处都留了电话的.)
好象大家不急嘛!
他的资金估计是挪用了, 现在链条断了,也没人管他,按揭的银行目前也没有损失. 必须想法走银行路线, 把银行扯进来.以帮助解决问题.
有一个办法, 不知可行否,首先大家集中, 按照合同,统一申请退房,如他不能在10日内退款,即构成违约, 可以直接先按合同向连云港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我们并不想退房, 仲裁时要求kfs提供我们还款的反担保, 既要求在延迟交房期间, 因延迟导致的赔款kfs必须直接按月划给银行,我们只需交剩余部分;如果延迟超过一定周期(如半年,总不能拖70年吧,还有一个细节,这70年为什么已经过去了好几年,按合同?),必须重新修订还款合同, 即我们停止所有还款,由kfs负责还款,直到其交付住房.(需修订银行借款合同等).
否则我们威胁要求即刻退赔全部现金及赔偿.(在房价预测下跌周期里,kfs应是不会答应退赔的)
如仲裁不成立,再按照程序向法院提请诉讼.
只有提出明确的要求,kfs才可能认真应对.
至于法院到时如何判决,胜诉后如何执行,我们再议.
只要我们坚决要求不答应条件即退赔, kfs不会于动无衷.(但也需要一系列政府部门配合,尤其是对其资金使用的约束).
再拖下去, 就是烂尾楼,尤其大环境不好情况下,指望以后拿到赔款也是梦想. 他们有什么在我们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