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温哥华每栋楼都设计配电房是否合法? 比较稳妥的方案是在尚未开发的地方建设集中配电房。
关于温哥华每栋楼都设计配电房,这种更改配电房设计按照合同应该得到全体业主同意?
一、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也就是说,温哥华擅自变更配电房设计并不一定合法;
1、没书面告知全体业主;
2、没经过全体业主同意;
3、没通过业主委员会同意;
二、如果开发商变更规划的行为得到了规划局的批准,规划局要向业主承担行政责任。
三、希望广大业主考虑,从整个小区30多栋楼全体业主的角度考虑!
是否应该这样建设?这样的配电房稳定吗? 是否影响安全和美观?是不是这样对广大业主的集体损害更大?
这个小区没有统一的配电房也给以后这个小区的用电不稳定埋下隐患,这个小区的管理水平也很难提高,甚至变成一个比较差的小区。
全体业主搞公投的话,会同意这个方案吗?
比较稳妥的方案是在尚未开发的地方建设集中配电房。